包车及机场接送服务

报名须知 / 细则及责任条款

  1. 预订产品时请务必准确提供:出行人数,行李情况数量,联络号码及即时沟通软件(WHATSAPP / LINE / WECHAT)及接送酒店资讯(酒店名称及地址)。
  2. 请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旅游护照出游。
  3. 如选取1天或多天的独立包车服务行程,需要在出发前最少5天确认。由於行程需提交给日本陆运局,因此旅客不可临时作大幅度修改或调整。
  4. 若遇特殊情况,本公司有权在出发前取消任何旅团或因应实际环境而作出适当调配,旅客不得藉故反对或退出。
  5. 请以轻便舒适的服装丶鞋子出发;并建议带备雨衣,以备不时之需。冬季期间预料天气寒冷,请穿着充足御寒衣服,及建议穿着冬季用的长靴及防滑防水的鞋子参加。
  6. 若旅客个人因素而中途终止或放弃旅游行程/接送或擅自离团,将视为弃权不予退款补偿,旅客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任何费用,而离团後需自行负责,一切与本公司无关。如旅行社因此遭受损失的,旅行社有权向旅客追偿。
  7. 在可能的变化下,本公司保留在旅程中所有安排的更改权,旅客应予合作,不得异议。
  8. 任何团员在各项活动安排中,经常不遵守服务人员之指引或安排,在行动或言语上侮辱或对滋扰其他团员或工作人员,本公司的服务人员有权视乎情况而取消其随团资格,不会退还任何费用,而离团後一切行动概与本公司无关。
  9. 因交通丶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时间延误丶旅游线路变更丶行程或景点变更或取消或缩短逗留时间等,本公司概不负责以及费用不会退还;因而产生之额外住宿 / 餐饮 / 交通等费用,亦请阁下自理,敬请理解。
  10. 旅客在参与行程中安排或自费活动时,须遵守服务人员之指引及安排,旅客须自行评估当时身体状况丶活动时的天气情况或内容,在有需要时可自行向医生或专业人士寻求意见,旅客须自行承担一切引起之责任损失及费用等。
  11. 旅客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客因自身原因或协力厂商原因导致的人身丶财产损失由旅客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景点场地丶特色交通工具,因休馆或因当天情况维修丶停止营业或关闭。如遇上有关情况,本公司不予负责,参加者不能藉此作为赔偿之理由。
  13. 行程中的推荐特色体验及美食推介等等以服务性质为客人代订,如商铺休息或各种原因未有营业或客满,并非我司 所能控制,本公司不予负责,敬请理解。
  14. 遇到季节性行程,如赏花丶红叶期会受天气影响而提前或延迟,此乃户外项目,能否观赏会受天气因素影响,不能藉此作为赔偿之理由,敬请原谅。
  15. 此旅游产品不会由持有香港旅游业议会所发出有效领队证的人士跟随。
  16. 车内严禁吸烟。切勿弄脏或刮花或毁坏车身及车内座席。如因旅客自身行为导致车内座席损毁,本司有权因应损毁程度及毁坏情况要求旅客付清洁费或维修费。
  17. 因战争丶政变丶罢工丶交通工具丶酒店丶餐厅及观光机构之疏忽或其他不受控制的意外而直接或间接导致团员伤亡丶财物遗失及损毁丶精神受损等,本公司一概不负责任。
  18. 非本公司直接提供之服务,而牵涉合作机构,包括:航空公司丶轮 船丶火车丶旅游巴士丶酒店丶餐厅丶娱乐观光等项目(委托合作机构),如遇延误,财物遗失及损毁丶意外伤亡,精神受损等,均按当地法律向该机构直接交涉或追讨赔偿。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一概不对该等事项负上责任。
  19. 本公司直接提供之服务(不包括委托合作机构),均以香港法律来解释,对本公司所有索偿必须於香港办理,而本公司对参加者所负之责任,不会超过参加者所缴交费用之总额。
  20. 为了更全面的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本公司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旅游保险。
  21. 旅游产品不受香港「旅游业赔偿基金」及「旅游团意外紧急援助基金计划」保障。
  22. 本协议已对与旅客权益有或可能有重大关系的条款清楚提示旅客注意,请旅客仔细阅读。一经确认,则视为您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全部内容。
  23. 有关团队的细则及责任条款,本公司保留权利修改本条款及条件。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24. 本细则及责任条款只备有中文译本,一概以中文译本为准。